A
公开
文住建函〔2021〕67号
杨惠敏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安装丘北县腻脚乡鲁底村委会三家寨村小组太阳能路灯的建议》(第14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第144号建议中提到丘北县腻脚乡鲁底村委会三家寨村小组因上级没有项目资金安排,至今未安装路灯,一到晚上村子一片漆黑的问题,切实反映了我州在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短板和问题。文山州自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以来,上级对村庄公共照明及亮化工程方面一直没有相应政策和资金配套支持,仅于2016年、2017年对部分乡镇和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公厕建设、污水治理和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了一定的补助资金,且于2017年底也暂停了这方面的支持。目前,全州村庄公共照明及亮化项目,都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市)自筹资金解决,但鉴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全州村庄公共照明及亮化项目实施情况难以平衡,要实现村庄全覆盖,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十四届州人大常委会第79次主任会议已将《关于对文山市平坝镇底泥村委会底泥中寨至山后一、二队路段进行硬化的建议》等20件代表建议纳入州人大常委会2021年代表建议专项经费办理,共计300万元,其中就包括给予丘北县腻脚乡鲁底村委会三家寨村小组安装太阳能路灯补助经费10万元。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协调丘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后续的安装技术指导服务及验收工作。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村镇建设管理科王家寿,1388767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