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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02 10:22  来源: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字体:     打印

A

公开

文纪函〔2021〕52 号

郝红杰等2 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作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形成大干快上、争先创优,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深厚氛围,州委在全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通过“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打好“六大战役”,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确保文山“十四五”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开

好局、起好步。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在州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对“解放思想迈大步、提振精神闯新路”的要求感受深刻,形成了勇于创新、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奋勇争先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筑牢“苦干”精神,推动干部敢担当、真作为。州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细则》,

积极为党员干部营造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抓思想引领,教育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大力弘扬“老山精神”“西畴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专题展览、主题演讲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永葆政治本色、激发担当作为。持续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转化常态化。二是抓能力提升,涵养干部担当作为的底气和勇气。通过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培训战略等,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紧跟形势、站位全局、谋划发展、推动发展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三是抓培养锻炼,树牢重实干实绩实效的鲜明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和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干部,2020年以来,共提拔脱贫攻坚和基层一线处级干部52名、科级干部629 名,分别占提拔干部总数的52%和59.28%。四是抓关心关爱,进一步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为干部释疑解惑、加油鼓劲。认真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等各项干部待遇。认真落实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干部体检保障机制,保障经费来源。大力表彰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注重运用榜样的力量教育和鼓舞干部群众,全州评选表彰“兴文人才”100 名,先后推出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全国最美职工农加贵,全国学雷锋标兵张子培,全国优秀公务员张大琼等先进模范,树立了可见、可学、可比的

好干部标杆。

二、容错纠错并举,切实为干部撑腰鼓劲。2020 年7 月6 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该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其行使公权力的公职

人员。省委明确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该《办法》,不需再制定实施细则。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对该容错的大胆容错,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真诚关爱和挽救犯错误的同志,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现全覆盖,让干部轻装上阵。一是建立容错纠错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以纪检监察机关为责任主体,组织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容错纠错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容错认定程序,在启动干部问责处理前综合考虑是否符合容错免责条件,听取其所属党组织或职能部门的合理意见,对符合容错条件的主动给予容错。二是容错纠错并举。把支持改革发展与严格执纪相结合,对干部的失误错误,从动机态度、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在作出容错认定时,同时提出纠错要求,督促单位或者个人剖析原因、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完善制度机制,避免类似偏差或者失误再次发生。三是客观公正对待被容错的干部。建立澄清保护机制,通过召开澄清大会、网络媒体公告、通报、出具说明书等形式,对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及时查清、澄清是非、作出结论。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恶意炒作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2020年,全州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283 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2.2%;免予党纪政务处分14 人。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的12 名干部、1 个单位澄清正名,容错纠错10 人次,

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进一步完善问责工作,依纪依法精准问责。一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规范、精准、慎重问责,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问责情形,分类处置,对尚未完成工作事项进行追责,一般以提醒、预警等方式进行;对工作已经完成,造成的不良影响可消除、损失可挽回的,视情况从轻问责;对造成的不良影响难以消除、损失难以挽回的,严格按规定进行问责。二是坚持以分清责任进行问责,厘清责任主体,坚决防止以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问责、只问责基层不问责上级、以问责代替整改等现象,着力解决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制度,对各种检举控告,经核实有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诬告陷害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四是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函询”“面询”“面对面”等监督方式,提高见面率、面谈率。

四、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聚焦限时办结、政务服务、跨境贸易、企业服务、不动产登记服务、法治环境、政策落实、营商环境领域作风“8 个专项”,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州委、州政府制定了《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 条措施》,

从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进一步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等方面,分解细化了28 条具体措施,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各条措施落实落细,全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 年,文山州在全省州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估中取得第五名的好成绩。2020 年以来,全州减税降费88534 万元,清理偿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78497 万元,兑现中央和省级财政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贴息资金2800 万元,取消、下放、调整州级行政权力368 项,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开办企业、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耗时大幅压缩。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为重要抓手,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基层干部敢干事、干实事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容错纠错并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加快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文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文山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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