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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应急函〔2020〕6号
罗正科等五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办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积极作用。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州应急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和实践。国家层面分别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关于实施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要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重要内容。
全州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学习借鉴省外和省内其他兄弟州(市)关于分级分类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多举措、多层次推动全州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自2018年以来,全州相继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八大行业推行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文山州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工作实施方案》《文山州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安全监管执法2018—2020三年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制度》等文件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对监管领域分级分类工作加大落实力度。同时,自2018年以来,我局还将分级分类监管要求与“双随机一公开”高度融合,原则上一户企业只对应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提升行政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2020年4月3日,州应急局管理局黄治龙、侬永林两位副局长带办公室相关同志到麻栗坡县应急局,通过召开会商座谈会的方式,向代表通报了办理情况,解读了政策法规。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继续做好全州安全生产分级分类试点和全面推行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县(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创新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为全州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和经济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感谢你们对文山州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文山州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周毅,13388767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