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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2020-06-16 10:06  来源:州教育体育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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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文教体函〔2020〕37号

李开梅等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民族生补助费补助标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06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国家实施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将义务教育纳入到公共财政保障范畴,从体制上解决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政策实施范围逐步调整扩大,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到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各项经费保障政策和执行标准为:免费提供教科书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免除学杂费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寄宿学生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小学寄宿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非寄宿每生每年500元、初中非寄宿每生每年625元;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年800元。按国家补助政策测算,麻栗坡县少数民族学生小学每生每年享受国家补助2490元、初中每生每年享受国家补助3030元,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相比,保障标准和水平更高,小学生补助高于越南补助1890元、初中生补助高于越南补助2430元。据统计,2019年,麻栗坡全县小学、初中、普高和中职共有学生40692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22026人,占在校生的54.13%。全年累计投入各级各类学生补助资金158万元,补助少数民族学生22026人,少数民族学生100%享受补助,生均补助标准达72元,加上国家实施的两免一补政策,小学少数民族学生平均享受的补助达2562元、初中少数民族学生平均享受补助达3102元,远高于越南补助水平。

关于“将民族中、小学补助标准由每年300元/生提高到每年500元/生,其他初中由每年100元/生提高到每年300元/生,其他小学由每年10元/生提高到每年200元/生”的建议,州教育体育局协同州财政局、州民宗委积极开展调研,调研表明,此项补助政策是麻栗坡县在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过程中制定出台的地方政策,充分彰显了麻栗坡县委、县政府对教育的重视和对少数民族的关爱,政策实施以来,麻栗坡县严格落实政策,将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调研发现,麻栗坡县在该项政策执行过程中,多年没有提高标准,主要原因表现在:一是国家已建立了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读书不花钱,按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义务教育有保障已经实现。二是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建立以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民族生补助已与国家“两免一补”并轨,不单独设立,今后也不再单独设立;高中阶段民族生补助政策和经费由省级制定和保障,目前补助标准为每年300元/生,经咨询暂时没有提高标准的工作安排。鉴于该项补助政策是县级自行制定的地方政策,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否提高标准,什么时候提高标准属于麻栗坡县财政事权,建议向县人民政府反映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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