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杨丽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产业扶贫奖励机制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建议州委、州政府建立产业扶贫奖励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预算作为奖励产业发展资金,以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成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要求,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采用缺块方式下达到县,为使各县(市)将统筹整合资金投入到产业发展中,在2018年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文山州坚决打好农业产业扶贫攻坚战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43号),提出了产业发展的奖励措施和办法,各县(市)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措施和办法,有效的促进了全州产业稳步发展,激发了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同时,方案中明确,扶持补助资金的80%由县级整合扶贫资金解决,20%由州县(市)级财政解决(其中:州级财政承担20%,县(市)级财政承担80%)。由各县(市)根据补助标准制定具体的补助实施办法,报州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奖励标准为:
农业产业扶持
种植业:对新规划种植的辣椒、烤烟、蔬菜、甘蔗、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花卉、种桑养蚕等农业产业项目给予200元/亩的补助。
养殖业:对出栏肉猪、肉羊的给予50元/头的补助;出栏肉牛的给予200元/头的补助;出栏家禽20羽以上的给予5元/羽的补助。
渔业:网箱养殖罗非鱼,给予500元/30平方米的补助;发展池塘精养和稻田种养生态循环示范工程的给予500元/亩的补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
要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农业产业,帮助实现就业增收。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户以上、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云南名牌产品)和“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的,享受相关补助政策。
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扶持
鼓励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收入,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贫困村,每个村补助5万元发展资金。
下一步,我局在“十四五”规划中,将结合产业发展规划,把产业扶贫奖励的相关政策写入规划,明确相应的目标,增强奖励的明析度。同时积极向州委政府汇报,争取将产业扶贫奖励资金纳入每年州级财政预算。
感谢你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农业农村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庭贵 219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