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兰科植物是国家珍贵的野生植物资源。2021年9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15号),公布了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其中:兰科兰属(所有种,除兔耳兰外),常见的野生的春兰、蕙兰、墨兰、虎头兰、建兰等野生兰花,石斛属(所有种),已被列为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严厉打击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兰科植物等危害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的野生兰科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兰科植物。包括野生兰科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及种子。
二、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非法采集(含采伐、采挖、移植)、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兰科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林业草原、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
三、禁止在抖音、快手、微信、淘宝等平台兜售野生兰科植物。严禁以“野生”为噱头造假野生植物在市场或网络销售。
四、对于未经许可,擅自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兰科植物的行为,视违法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危害野生植物或者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兰科植物等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地址及电话:
州林业和草原局0876—3052887;州公安局0876—110;
州农业农村局0876—3052394;州市场监督管理局0876—12315。
文山市林草局:0876—2124862
砚山县林草局:0876—3131660
西畴县林草局:0876—7622461
麻栗坡县林草局:0876—6622259
马关县林草局:0876—3025268
丘北县林草局:0876—4122114
广南县林草局:0876—5153384
富宁县林草局:0876—6130969
特此通告。
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文山州公安局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