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西畴县曼龙沟金矿采矿权抵押信息经抵押人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和抵押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次抵押已作备案,现予以公开并有关事项提示、告知如下:
一、在抵押期间,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机关将不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变更。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抵押期间,抵押人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或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采矿许可证可能被依法予以暂扣、吊销或注销。上述情形一旦发生,可能导致抵押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
三、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抵押权人依法实现抵押权的,登记机关将按规定对采矿权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拟受让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依法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登记后,抵押权方可实现。
五、采矿权抵押备案申请中的采矿权抵押金额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确定,办理抵押备案的行为并非属于对此金额的确认。抵押权实现时,所担保的债权不能得到完全清偿的,该风险由抵押权人自行承担。
六、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解除20日内,共同向我局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5日
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西畴县曼龙沟金矿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
抵押双方基本情况 |
抵押人(采矿权人) |
采矿权人 |
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627781696847B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八宝路18号 |
邮编 |
663300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刘科龙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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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 |
张彦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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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 |
名称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七公里处海蓝路15号博欣采莲湾小区7号楼3-5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719481175N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堵云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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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人 |
王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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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采矿权抵押备案 |
□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 |
在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西畴县曼龙沟金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1044140111403)抵押备案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不予办理该采矿权转让手续。 |
抵押双方同意解除×××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抵押备案登记事项。 |
采矿权基本情况 |
矿山名称 |
文山州隆兴矿业有限公司西畴县曼龙沟金矿 |
采矿许可证号 |
C5300002011044140111403 |
开采矿种 |
金矿 |
生产规模 |
3万吨/年 |
矿区面积 |
0.98平方公里 |
开采方式 |
露天开采 |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
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5年9月26日 |
抵押期限 |
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商一致,共同自愿申请以上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双方承诺该采矿权无权属争议、不存在司法纠纷和其他抵押行为,并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其他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