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手册》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xj05007;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采购单价(万元) |
采购限价(万元) |
1 |
多功能声级计(噪声监测仪) |
测量范围:20 dB(A)~143 dB(A);频率范围:10 Hz~20 kHz;时间计权:并行(同时)F、S、I; |
1个 |
1.5 |
1.5 |
2 |
风速仪 |
手持式测量风速、风向、气压、温度、湿度,液晶显示,手动、自动测量功能 |
3个 |
0.15 |
0.45 |
3 |
便携式浊度仪 |
量程0~500NTU,检出限0.01NTU。数显,多点校正,直流电源,数据储存和数据导出 |
7个 |
0.2 |
1.4 |
4 |
便携式抽滤(带真空泵) |
多滤套装,电机功率50W,30L/Min流量 |
10个抽滤装置+4个泵 |
0.12(泵0.09) |
1.56 |
5 |
便携式交流电源 |
锂聚合电池,1度电1000w功率,220伏供电,容量1200000mAh |
13个 |
0.2 |
2.6 |
6 |
PH计 |
测量范围0~14pH,0.01pH,多点校正,自动温度补偿功能,符合HJ1147相关要求 |
1台 |
0.12 |
0.12 |
7 |
水质综合分析仪 |
带三通道测量pH、溶解氧、电导率和电极,自动温度补偿,自动压力测量,测量瞬时值和平均值,同时测量和显示三参数,交、直流电源,锂聚合物电池。 |
1台 |
3 |
3 |
8 |
水样保存箱 |
最小容量60L,电子数显温度,带轮 |
17台 |
0.065 |
1.105 |
9 |
万分之一天平 |
万分之一天平 |
1台 |
1.2 |
1.2 |
10 |
废气氟化氢采样装置 |
1.5m长,具有烟温、烟气压力配套测量功能,配套主机使用。 |
1台 |
0.5 |
0.5 |
11 |
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90mm滤膜载盘 |
恒温恒湿自动称量系统90mm滤膜载盘 |
2台需安装 |
0.7 |
1.4 |
12 |
电热板(消解仪) |
6个消解孔,采用耐高温耐强酸碱腐蚀的石墨消解孔,加热更均衡使用更安全,使用寿命更长 |
1台 |
0.5 |
0.5 |
13 |
COD消解回流仪 |
石墨电热板,耐酸碱、耐高温的石墨材料,抗腐蚀,加热面积大,能同时处理多个样品,各加热点温度均匀,升温速度快 |
1台 |
0.5 |
0.5 |
14 |
温度计 |
需带检定证 |
2个 |
0.018 |
0.036 |
15 |
湿度表 |
需带检定证 |
2个 |
0.018 |
0.036 |
合计 |
15.9万元 |
注: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预算,超过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所有仪器参数均满足采购技术参数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完成。
七、交货地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九、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经费159000元,为报价最高限价,超过该报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和保险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自购买本产品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起,本产品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届满后,中标人对本项目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十、询价原则
1.供应商确定原则: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符合资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为避免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采购单位认为其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货物,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3.意向单位请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09:3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密封骑缝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或者寄送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市河西路38号),邮寄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奥,联系电话:0876-3037178。
特此公告。
附件:询价文件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