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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的询价采购公告

2023-03-16 18:32  来源: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手册》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xj03001

三、项目预算:贰万贰仟捌佰元整(¥22800.00元)

四、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采购单价(元)

采购限价(元)

1

保存样品冰柜

(1)容量:900升

(2)电压/功率:220V/210W

(3)温度范围:2-20℃

(4)产品尺寸(长*宽*高mm):1200×580×1920

1个

3500.00

3500.00

2

微生物专用冰箱

(1)冷藏容积:90L

(2)能效等级:一级

1个

1000.00

1000.00

3

高压灭菌锅

(1)容积/毛重:18立升/16千克

(2)电压/功率:220V/2KW

(3)产品尺寸(长*宽*高mm):400×380×620

(4)容器容积(直径*高度mm):280×395

(5)使用容积(直径*高度mm):269×260

时间设定范围:0—999min

(6)额定工作压力:0.142MPa

(7)灭菌温度设定范围:50—126℃

1台

3500.00

3500.00

4

传递窗

高40厘米,宽40厘米,含门深20厘米。

2个

500.00

1000.00

5

石油类采样器

广口瓶500毫升全套

2个

500.00

1000.00

6

便携式溶解氧

(1)范围:(0.00-20.00)mg/L

(2)最小分辨率:0.01mg/L

(3)电子单元示值误差:±0.10mg/L

(4)仪器示值误差:±0.30mg/L

(5)响应时间:≤45S

(6)盐度补偿误差:±2.0%(20℃时90%相应)。

2台

3800.00

7600.00

7

便携式水样抽滤器

(1)续航时间:>20小时

(2)功耗:<15W

(3)采样流量(空载):16L/min

(4)负载能力:-70KPa

2台

2600.00

5200.00

合计

11台(个)

22800.00

注:报价单位总报价和单价都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必须书面承诺供货时提供全新,原厂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货物。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完成。

七、交货地点: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九、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经费22800元,为报价最高限价,超过该报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安装、调试、税金和保险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

(二)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自购买本产品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起,本产品整机免费保修一年。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质保期届满后,中标人对本项目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三)报价者需提供如下报价材料:

1.报价函(须载明报价机构名称、报价金额、型号和规格、参数偏离情况、交货期等信息),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

十、询价原则

1.供应商确定原则: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符合资格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为避免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采购单位认为其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供应商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货物,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3.意向单位请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15:00分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公司印章,密封并加盖密封骑缝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或者寄送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市河西路38号),邮寄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陈师,联系电话:0876-3068855。

特此公告。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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