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 正文

文山州民政局关于推荐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复审公示

2022-10-24 08:34  来源:文山州民政局  【字体:     打印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民发〔2022〕163号)和《云南省社会救助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函》精神,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已通过初审,现将文山州民政局关于推荐云南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复审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工作任务完成好。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救助的各项政策、规定,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能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按照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成效在全省中排位靠前或在全省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3.坚持为民服务宗旨。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惠民济困水平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为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4.重视团队建设。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干部队伍素质高、有战斗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形象良好,未发生过违纪违法事件及重大负面事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政治坚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公道正派、严于律己。

2.业务素质过硬。从事社会救助相关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在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重大创新或先进感人事迹,得到群众广泛认可,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能代表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先进水平。

3.社会形象良好。积极承担工作责任,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本单位同事及群众间具有较高的认可度。模范遵纪守法,自觉诚信自律,未出现过违纪违法行为。

二、推荐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二)先进个人:周宇春文山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简要事迹

(一)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简要事迹。

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核对全州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全州社会救助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公正性。一是坚持“逢进必核”原则,对新增的救助对象把好“入口关”。印发《文山州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坚持依法委托、授权核对,依法、客观、公正和保密原则开展核对,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00.67余万人,出具核对报告31.79万余份,完成核对90.47万人。二是强化数据比对,对存量的救助对象做好“筛选关”。印发《文山州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服务制度》,将州级43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纳入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范围,实现州级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全州各部门共享数据200余万条。三是按时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合理合规、进出有序。印发《文山州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对象查核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居民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摸排工作,以村委会为单位,全面摸清辖区内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台账,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把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主动救助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确保精准施保。四是充分利用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动态监测、救助帮扶等机制,开展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的认定和救助帮扶。五是全面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拓展社会救助网络和移动端申办,为包括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内的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救助经办服务。截至目前,全州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2万余件。

(二)先进个人:

周宇春同志简要事迹。

周宇春同志注重党性锻炼,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周宇春同志自2019年分管社会救助工作以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脱贫攻坚民政“兜准、兜住、兜牢”行动、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百日提升行动”、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百日巩固行动”和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等行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完成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实现“应兜尽兜、应保尽保”。成立全州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文山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和《文山州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信息比对服务制度》,明确了43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厘清了各成员单位需要提供的共享信息和信息比对服务内容,顺畅实现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和相互提供信息比对服务,合理、高效运用信息比对结果,确保了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精准性、科学性和公正性,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确保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周宇春同志始终以身作则,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明是非,懂轻重,知得失,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和政府作出的有关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的各项规定,做到政治上严要求,生活上低标准,工作上不谋私利。做到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未出现违反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向文山州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876-2122812;联系地址:文山市凤凰路33号(邮编:663000)

文山州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dzzwb@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dzzwb@163.com,0876-3990267;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