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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州委州政府办公区更新部分老头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2-09-14 08:49  来源: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

项目概况:文山州州委州政府办公区更新部分老头树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2年9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05;    

2.项目名称:文山州州委州政府办公区更新部分老头树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经费;    

5.预算金额: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6.最高限价:贰拾肆万元整(¥240000元);    

7.采购需求:栽种蓝花楹和飘香藤,栽种精品蓝花楹胸径为10-12cm,高度为450-500cm树种140棵,精品蓝花楹树种要求:树干直、分枝点一致,树干光滑无烂皮,无枯枝,4-6月开蓝色花;办公区四周围栏处,栽种藤长为80-120cm飘香藤150盆,常年开粉红色花的盆苗;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9.成活率及质保期:成活率100%,质保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3年;3年内出现老头树、断头树、枯死的,无偿给予更换同等规格,同等质量的苗木。    

10.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协商;    

11.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5天内完成。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可协商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地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格,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山州委州政府办公区机关事务管理局B223办公室)找工作人员领取询价文件;    

3.方式:现场获取,应携带以下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获取询价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代理人获取询价文件);    

3.3询价申请人未现场获取询价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询价申请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结束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时至2022年9月19日9时00分;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5办公室(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9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B225办公室(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    

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中标服务费:按与业主签订合同执行,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联系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支付,联系电话:0876-88839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    

邮 编:663099    

联系 人:杨睿    

电 话:0876-2616800 

 

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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