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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4-21 15:24  来源:  【字体:     打印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我州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1200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4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州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州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632810.84公顷(949.22万亩)。其中,水田101254.61公顷(151.88万亩),占16.00%;水浇地5811.84公顷(8.72万亩),占0.92%;旱地525744.39公顷(788.62万亩),占83.08%。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3个县耕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州耕地的20.59%、19.97%、17.4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4305.94公顷(81.46万亩),占全州耕地的8.5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88919.77公顷(133.38万亩),占14.0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3484.53公顷(335.23万亩),占35.3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70814.08公顷(256.22万亩),占26.9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95286.52公顷(142.93万亩),占15.06%。   

(二)园地97502.75公顷(146.25万亩)。其中,果园24597.23公顷(36.89万亩),占25.23%;茶园19859.24公顷(29.79万亩),占20.37%;橡胶园778.78公顷(1.17万亩),占0.80%;其他园地52267.5公顷(78.40万亩),占53.60%。园地主要分布在广南县、富宁县、马关县,分别占全州园地的33.13%、26.17%、10.31%。   

(三)林地2000855.36公顷(3001.2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279964.77公顷(1919.95万亩),占63.97%;竹林地1327.15公顷(1.99万亩),占0.07%;灌木林地560455.05公顷(840.68万亩),占28.01%;其他林地159108.39公顷(238.66万亩),占7.95%。广南县、富宁县、丘北县3个县林地面积较大,分别占全州林地的25.63%、19.92%、15.34%。   

(四)草地98127.27公顷(147.19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256.5公顷(0.38万亩),占0.26%;人工牧草地330.16公顷(0.50万亩),占0.34%;其他草地97540.61公顷(146.31万亩),占99.4%。草地主要分布在广南县、富宁县、丘北县,分别占全州草地的63.48%、14.53%、8.64%。   

(五)湿地445.2公顷(0.6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州涉及其中3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129.87公顷(0.20万亩),占29.17%;内陆滩涂293.74公顷(0.44万亩),占65.98%;沼泽地21.59公顷(0.03万亩),占4.85%;全州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沿海滩涂4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丘北县、麻栗坡县、广南县,分别占全州湿地的38.46%、25.91%、12.3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706.88公顷(118.0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185.95公顷(4.78万亩),占4.05%;建制镇用地7549.06公顷(11.32万亩),占9.59%;村庄用地59719.79公顷(89.58万亩),占75.88%;采矿用地6793.49公顷(10.19万亩),占8.6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58.59公顷(2.19万亩),占1.85%。   

(七)交通运输用地44529.41公顷(66.79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87.51公顷(0.73万亩),占1.09%;轨道交通用地40.39公顷(0.06万亩),占0.09%;公路用地13593.93公顷(20.39万亩),占30.53%;农村道路30266.48公顷(45.40万亩),占67.97%;机场用地126.23公顷(0.19万亩),占0.28%;港口码头用地1.35公顷(20.25亩),占比较小;管道运输用地13.52公顷(0.02万亩),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992.5公顷(41.9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2431.67公顷(18.65万亩),占44.41%;湖泊水面563.22公顷(0.84万亩),占2.01%;水库水面8518.19公顷(12.78万亩),占30.43%;坑塘水面5200.23公顷(7.80万亩),占18.58%;沟渠870.52公顷(1.31万亩),占3.11%;水工建筑用地408.67公顷(0.61万亩),占1.46%;文山州没有冰川及永久积雪用地。富宁县、砚山县、丘北县3个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分别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20.97%、20.76%、18.9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州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州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州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山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山州统计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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