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草甘膦、灭多威、毒死蜱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马关县美佳乐购物中心销售,标称生产者为云南尚柏春江水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凤庆毛尖绿茶,草甘膦超标。
对马关县美佳乐购物中心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2、西畴县兴街金砖四方购物广场龙翔店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超标。
对西畴县兴街金砖四方购物广场龙翔店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3、麻栗坡县朋联梦世代超市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对麻栗坡县朋联梦世代超市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4、孙*华(5325**********1721)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对孙*华(5325**********1721)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5、丘北奎会蔬菜铺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对丘北奎会蔬菜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6、丘北奎会蔬菜铺销售的胡萝卜,氟虫腈超标。
对丘北奎会蔬菜铺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年9月15日-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注:本期公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