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拟由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与7家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名单公示如下:
(一)文山市2家
1.文山市开化街道梁子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文山市河西路89号),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服务。
2.文山红灿口腔诊所(地址:文山市卧龙街道普阳东路河畔润园A-1-16),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服务。
(二)麻栗坡县1家
1.麻栗坡县康瑜精神病医院(地址:麻栗坡县麻栗镇茨竹坝街),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住院,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住院,离休门诊、住院服务。
(三)丘北县2家
1.丘北瑞吉口腔诊所(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新城区风味食品街179-180号),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服务。
2.丘北彩云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丘北县锦屏镇普黑大街75号),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服务。
(四)广南县2家
1.广南全博口腔诊所(地址:广南县莲城镇永安社区宁秀小区B17号),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服务。
2.广南佳康口腔诊所(地址: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北宁路64号),承担城镇职工普通门诊服务。
从2020年10月12日起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文山州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76—2198719)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