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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扶贫办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

2021-02-05 09:08  来源:州扶贫办  【字体:     打印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从创建模式向示范模式转变,州扶贫办从五个方面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持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好办机关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文山州扶贫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作用,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完善年度工作方案,继续为创建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工作经费。     

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学习。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持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创建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及要求。将州创建办下发的当月重点工作任务提醒函内容作为必学内容组织落实。     

持续营造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氛围。继续发挥好宣传栏、展板、LED、墙体文化、宣传短片等作用,进一步营造宣传氛围。年内,将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办机关制作的创建宣传活动短片,组织讲解员对创建工作活动迎检进行模拟演练,组织干部职工到巩固脱贫成果联系村寨开展创建宣传等活动。同时按照年度全州创建工作宣传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扎实开展相关宣传。     

持续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在创建工作与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队伍建设、脱贫攻坚五个融合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整治等中心工作相统筹、相融合。把创建工作贯穿于中心工作中,与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  

持续做好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文山州扶贫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文山州扶贫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入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各类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杜绝影响团结稳定的问题发生。(州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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