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排污许可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早行动,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要求,结合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对纳入2019年核发范围的11个行业大类的排污单位,分行业和管理类别进行了全面摸底筛查,初步掌握了2019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基数,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制定了《2019年度文山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初筛清单》,并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在相关工业企业填报完成的基础上,由州核发排污许可证技术组和环境管理人员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审核,现场指出错误和存在的问题,并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现场会审和解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核发质量和发放时间。截止2019年12月20日,我州按时限、分行业完成了全部11个行业44家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对核发存在问题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
到2020年,我州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最终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保护“一证式”管理,不断加大排污许可证监管力度,推动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变为主动防范,建成企业守法的依据、政府执法的工具、社会监督的平台。(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