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对落实稳岗返还工作实行“一增一提三减”调整,持续释放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红利,不断增强参保企业和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增”即增加稳岗返还比例。对全州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比例比2018年提高5%—10%,对马关和广南两个深度贫困县参保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到该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比例提高10%—20%。
“一提”即提升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总体要求,实行补贴申报一窗通办、一次办结,将“把方便提供给群众”服务理念贯穿到经办工作的每个环节,为企业及参保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减”即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少审批流程,各县(市)稳岗返还审批材料不再上报州级审批,各县(市)严格把关并按照审批流程审批后及时发放到位;减少企业申报所需材料,凡能通过信息共享的数据,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减轻企业工作负担;减少审批时限,在明确办结时限基础上,加快办理进度,让企业尽快享受政策“红利”,及时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等问题。
2019年,全州累计兑现稳岗返还资金1209.29万元,惠及企业309户,稳定岗位31360个。其中,兑现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32070元,惠及企业1家,稳定就业岗位5个。与2018年相比,返还资金增长32.33%,惠及企业户数增长4.75 %,稳定就业岗位增加23.97%。(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