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搭好互学互促“竞技台”,激活基层调解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矛盾化解在基层。
明标准。聚焦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探索实行“以案定补”,根据矛盾纠纷难易程度、调解员工作量差异,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按市场化模式运行。
重培训。采取分级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围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法律法规、调解方法和技巧、案卷制作等方面,定期组织乡(镇)、村(社区)、组三级人民调解员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水平、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2023年,举办培训121期覆盖3229人次。
强激励。强化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审核认定工作,全面兑现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开展年末调解成绩大比拼,有效激发调解员“内核”潜能,实现案卷质量、数量双提升。2021年至2023年,各乡(镇)上报“以奖代补”纠纷卷宗2097件,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