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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2022-05-07 15:12  来源: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字体:     打印

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根据马关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入马人员管理

(一)出入马关县须从以下通道卡点通行:马关县城高速路口、坡脚检查站、南捞马西大桥、八寨老马店、健康农场新桥河、古林箐老房子、木厂堡堡寨、都龙南江河。

(二)出马人员。倡导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出马的须接受“四查一测”(现场扫描场所码查验云南健康码、查通信行程卡、查身份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   

(三)来(返)马人员。所有来(返)马人员须接受“四查一测”(现场扫描场所码查验云南健康码、查通信行程卡、查身份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凡是近14天内有文山州外、疫情发生县(市)旅居史或行程卡带*的来(返)马人员(包含马关户籍人员)须在来(返)马前24小时向目的地村(社区)登记报备(也可以通过“马关同城”微信小程序提前报备),抵马时需严格进行信息登记,并现场开展抗原“落地检”或提供2小时内抗原检测阴性证明,抵马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对以下来(返)马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1.“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黄卡或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来(返)马人员。14天内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马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云南健康码”黄码或中风险地区来(返)马人员。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马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近14天内有省内州外疫情报告县 (市 ) 旅居史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马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4.行程卡不带“*”但有较高外溢风险地区的来(返)马人员。14天内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来(返)马人员:即日起抵马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5.近14 天内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省内州外边境县(市) 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7天健康监测 (第1、3、7天分别开展1次核酸检测) 。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或密 闭空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集中隔离人员费用自理,无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出入边境镇人员严格执行《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控边境的通告》(马应疫指通〔2022〕20号)文件要求。  

二、有序推进复商复市

除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健身房、文体中心、游泳馆、舞蹈房等健身场所,电影院、文化馆、网吧、KTV歌厅、茶室、酒吧、游戏厅、游乐场、台球室等娱乐休闲场所,洗浴中心、美容院、养生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各类露天市场等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城乡农村集市赶集活动暂停外,其他行业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经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恢复经营。其中,餐饮(含烧烤店)行业禁止堂食,采取线上点单、到店自取、无接触式送餐等方式提供服务;药店继续禁售“一退两抗”药品;农贸市场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只设1个入口、1个出口,其他出入口封闭管理。   

三、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县域内各企业、工地、厂矿等行业在严格落实场所环境消杀、员工核酸检测、戴口罩、安全生产检查等防控措施后,有序复工复产。期间对员工实行闭环管理。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场)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的指导和监管。   

四、有序推进复学复课

各类学校、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和《马关县学校分区域分年级复学工作方案》,实行“一校(园)一案”有序推进复学复课。   

五、全面加强防控措施

(一)强化行业管控。1.恢复营业的从业人员均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按要求参加定期核酸检测(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管)。2.进入各行业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行程卡、查全程疫苗接种情况(除接种禁忌不能完成外)、测体温并保持“2米距离”等防控措施。进入医疗机构必须现场开展抗原检测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3.倡导实行扫码付款,减少现金交易。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要求,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切实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一律关停整顿。   

(二)禁止聚集性活动。1.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举办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庆典庆祝、培训讲座、公园广场舞等人员聚集性活动。2.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动。继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须提前向社区或村委会报告批准,人数不得超过5桌,每桌不得超过10人)。   

(三)加强个人健康管理。1.严格执行“全民戴口罩”行动,做到“出门必戴”,自觉养成勤洗手、常消毒、用公筷、不扎堆、少聚集、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2.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3.出现云南健康码“红黄码”、通信行程卡“红黄卡”和带“*”号情况要主动向村委会(社区)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四)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以下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定期核酸检测。1天1次核酸检测的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3天1次或每周2次核酸检测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抵边村小组群众、抵边值守人员(联防所、哨点、卡点),边境乡镇抵边学校师生及工作人员,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和诊所医务人员)。每周1次核酸检测人员:除边境乡镇抵边学校外的所有师生及工作人员、边境乡镇抵边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和边境乡(镇)所在地人员、重点企业人员、抵边村委会非抵边村小组群众、二级缓冲区5个非边境乡镇(夹寒箐镇、仁和镇、木厂镇、篾厂乡、古林箐乡)45个靠边村小组群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冷链食品、快递外卖、交通运输、餐馆、酒店清洁保洁等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监管场所从业人员和移民、海关、市场监管、敬老院、政务服务等一线工作人员,县城区所在地社区居住人员。   

(五)推进疫苗全程接种。各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接种点均可为全县群众提供接种新冠疫苗服务,请适龄无禁忌和未全程接种人群及时接种,未开展疫苗全程接种的人员将限制进入恢复正常秩序的场所。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各项规定并监督违反防疫规定行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对造谣、传谣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拒不履行防控义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5月7日起执行。   

附件:1.各乡(镇、场)、村委会(社区)联系方式

     2.各乡(镇、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   

     3.“马关同城”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马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  

附件:

1.各乡(镇、场)、村委会(社区)联系方式

  

  

2.各乡(镇、场)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

  

  

3.“马关同城”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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