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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这样管理扶贫资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020-12-10 09:37  来源:文山新闻网  【字体:     打印

为防止扶贫项目后续资产流失,充分发挥资产效益,今年以来,富宁县规范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权责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强化制度建设。研究出台《富宁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乡镇直接管理、村级具体管护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系。   

落实管理责任。扶贫项目资产原则上采取信息化方式,由县扶贫局跟踪管理,动态监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其区域内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县审计局将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监督。   

强化资产登记。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社会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金融扶贫资金、集团帮扶资金投入实施扶贫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局负责进行指导,帮助乡、村做好扶贫资产清产核资,完成资产登记入账工作。   

明晰产权归属。坚持“所有权与监管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资产产权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由行政事业单位负责管护,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其中:县、乡、村公路由县交通局履行管护职责。资产产权属于村集体的,村、乡(镇)共同管护,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指导。  

规范收益分配。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实行“先归集体后分配”方式,主要用于农村保洁、保绿、治安、护路、护林、护水等公益性岗位开支。针对贫困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残疾、大病等困难群体可适当进行补助,剩余收益用于边缘户帮扶及贫困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和扩大再生产。   

下一步,该县将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坚持定期开展扶贫资金资产绩效评价,规范扶贫项目后续资产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成效。 (骆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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