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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

2021-04-19 09:05  来源:文山新闻网  【字体:     打印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以来,我州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推动,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和专题研究,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即接即办,持续深入推进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近日,我州收到中央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举报:位于文山市新平街道马厂村附近的垃圾填埋场时常散发刺鼻气味。州委、州政府和文山市委、市政府迅速反应、快速行动,州委书记陈明当即率队前往现场,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决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   

“垃圾处理既是环保工作,也是民生工作。”实地听、现场看后,陈明强调,各县(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转办问题,举一反三,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建设干净文山、美丽文山的重要内容来抓,完善方案、细化举措,持之以恒推进工作见到实效。要立足当前、长远谋划,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要及时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科学、合理开展。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云南后,州委、州政府及时制定《文山州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迅速启动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办理工作程序,全力以赴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推进,即接即办、雷霆出击,当日派出环境执法人员到群众反映问题现场调查、核实、整改,次日上报核实情况。对于立行立改类生态环境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在收到交办件的次日上报立行立改类问题完成整改情况;对于限期整改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督促整改。   

截至4月16日,我州共接到信访举报交办件6批19件(8件为重复举报),其中文山市1件、砚山县3件、麻栗坡县1件、马关县8件、广南县3件、富宁县3件,所有交办件均已及时转交给相关县(市)和部门进行查办。经核实,举报属实4件、部分属实4件、不属实11件;立行立改14件,办结13件;限期整改5件,均已制定了整改方案,阶段性办结3件。   

李先祥、李英杰参加调研,并对文山市垃圾填埋场相关处理工作提出要求。 (颜宏幸 李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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