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文山州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闻发布会在文山州新闻发布厅举行。
发布会上,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州中级人民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和州律师协会负责人对《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相关内容作解读,并答记者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人民民事权利的保护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决定》包括导语和正文两个部分,共5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方面、严格执法方面、公正司法方面、全民守法方面、依法履行地方人大立法监督职能方面。《决定》的主要特点为突出政治性、突出人民性、突出及时性、突出针对性、突出地方特色。《决定》的出台,对我州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切实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州人大常委会将从三个方面抓好《决定》的实施。一是从人大职能层面发力,通过充分依法履行好地方人大的立法和监督职能,保证民法典的遵守和执行。二是从立法层面发力,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三是从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层面发力,监督“一府一委两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针对民法典实施后,如何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办理公证有哪些变化、“高空抛物致人伤害”的责任承担以及如何抓好《决定》的贯彻实施等问题进行提问。
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文山日报、文山新闻网、掌上文山、文山广播电视台、视听文山、文山政务网、文山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王玮 崔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