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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8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2020-09-25 08:30  来源:  【字体:     打印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8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1.文山市第一幼儿园教师李加喜违规报销驻村期间伙食费问题。2018年9月,李加喜在任文山市平坝镇长冲村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期间,与另外3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共同商议后,将本应由4人自行承担的2018年3月至9月驻村期间伙食费共计11766.20元向平坝镇村级会计服务中心进行报销。2020年1月,李加喜受到通报问责,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西畴县柏林乡卫生院原院长黄登才、原副院长何邵杰违规公款报销吃夜宵费用问题。2016年至2018年间,柏林卫生院用公款报销吃夜宵费用共计4953元,经黄登才、何绍杰签字同意报销。另外,黄登才、何绍杰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5月,黄登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绍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马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朱开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问题。2019年9月11日晚,朱开生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的安排到KTV娱乐,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某的请吃。另外,朱开生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20年7月,朱开生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4.丘北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国武在公务活动中违规饮酒问题。2019年6月20日,王国武带队到双龙营镇开展森林防火考核工作,当天下午,在抽查丘北县南盘江五林场的防火工作后,考核组人员被安排在五林场职工食堂就餐。在就餐过程中,王国武与双龙营镇陪同人员共同饮酒,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6月,王国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丘北县天星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正良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3月至8月,王正良在参加全县脱贫攻坚培训会议、到县级对接汇报工作中,以公务接待名义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3881元。在组织村委会干部培训、开展脱贫攻坚交流学习中,用公款报销违规公务接待费用2950元。2020年5月,王正良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6.广南县五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农伟平、党委委员、副乡长何会梅违规公款报销购买香烟、吃夜宵费用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8月间,五珠乡人民政府采取挂账方式,购买香烟共计1131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加班,经农伟平先后5次审核、何会梅先后3次审核同意,以购买办公用品的名义用公款进行报销。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间,五珠乡人民政府以干部职工加班辛苦为由,购买夜宵(烧烤)供干部职工食用,经农伟平审核同意,以接待费的名义用公款报销费用7034元;经何会梅审核同意,以接待费的名义用公款报销费用1850元。2020年7月,农伟平、何会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广南县旧莫乡财政所原所长陆显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至2018年11月,陆显映在担任广南县旧莫乡财政所负责人、所长期间,旧莫乡财政所用公款支付该所食堂职工伙食费42526元。2020年2月,陆显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8.富宁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友明履职不力导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高友明作为富宁县司法局分管财务、办公室工作的副书记、副局长,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单位接待工作管理不到位,导致单位在2016年3月21日、4月8日、4月21日公务接待中出现野生动物(野猪)制作的菜肴。另外,高友明还存在其他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3月,高友明受到诫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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