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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9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20-09-24 08:25  来源:  【字体:     打印

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9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彭汉伦作风不严、顶风违纪问题。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彭汉伦在单位上班期间累计旷工14天,2019年5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3月起,彭汉伦被单位下派到麻栗镇下凉水井村委会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期间,又故意违纪,不严格执行驻村工作纪律,于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累计旷工16天。彭汉伦的行为发生在其党内警告处分期间,应严肃查处。2020年4月,彭汉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降级处分。

2.富宁县那能乡人民政府一级科员农正川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那能乡人民政府民政办负责人农正川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乡城乡低保调整、上报、审核等工作,其在收到相关村委会上报的6名领取农村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后,不及时核实做停发处理,导致违规发放6名已死亡人员低保金共计16378元,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农正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麻栗坡县铁厂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温志剑虚假整改问题。铁厂乡在对麻栗坡县纪委“廉洁扶贫”专项行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过程中,温志剑作为督促麻栗坡县林沃草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对种植农户中期管理技术培训的责任人,仅督促合作社对董渡村委会开展了一期约30人的培训后,个人擅自用董渡村委会培训时所拍摄的照片等资料伪造成第二次培训的资料,且未再督促合作社对涉及的其他村委会开展培训,导致大部分草果种植农户未得到相应的技术培训。2020年4月,温志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西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陆瑛、副局长阳绒编造虚假情况应付巡察监督问题。2020年4月26日,西畴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发现西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陆瑛、副局长阳绒和多名工作人员不在岗的情况,遂要求陆瑛、阳绒分别说明不在岗的原因。陆瑛、阳绒2人在4月26日未实际到法斗乡小湾村委会伙头寨村小组开展扶贫工作的情况下,编造到村开展扶贫工作情况和入村工作签到表提供给巡察组,刻意掩盖当日不在岗的事实。同时,陆瑛、阳绒还存在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宽松软”等问题。2020年6月,陆瑛、阳绒分别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

5.丘北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永军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新店乡实施大新寨村地质灾害易地搬迁项目,时任新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永军未严格执行班子会议决定和合同要求,在地基平整未完工、未验收且未重新提交班子会议研究的情况下,于2016年2月至5月分三次同意支付72.6万元工程款,致使施工方在领取工程款后未继续履行合同,停止地基平整及后期工程建设,导致新店乡人民政府重新与其他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继续实施项目建设,造成整个项目建设严重沓进度、超时限24个月。2020年4月,李永军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6.广南县文联二级主任科员农贵文和者太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光道履职不力、慢作为问题。2018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督导组在开展督导工作中发现,者太乡碧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边坡存在安全隐患,要求者太乡党委政府对该隐患点进行治理。2018年11月和2019年1月、3月,省发展改革委督导组又三次对者太乡碧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边坡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者太乡党委政府未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边坡安全隐患治理不力,没有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工作。直到2019年7月,碧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边坡安全隐患才完成治理工作,整改时间长达10个月。时任者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农贵文和分管项目工作的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光道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慢作为。2020年5月,农贵文、王光道分别受到通报问责。

7.马关县夹寒箐镇牛马榔村委会主任陶正乐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1月,夹寒箐镇牛马榔村委会下漫龙村小组实施道路扩建项目,陶正乐在未到项目实施地进行实地查看验收的情况下,就在《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报告》“村委会验收人员意见”栏中签字认可工程竣工,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导致施工方未按施工协议埋设50CM涵管6条(段)就足额报销工程款5万元。2020年6月,陶正乐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8.富宁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周建泽作风不实问题。谷拉乡在实施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对搬迁对象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龙色村委会和乐村小组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违规多享受国家易地搬迁建房补助共计10万元。周建泽作为时任谷拉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周建泽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9.广南县旧莫乡副乡长马裕盛作风不实问题。在旧莫乡2017、2018年度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经测算,西洛村委会、里卡村委会、猫街村委会3户农户农村危房加固改造项目应支付工程款36344.49元,但实际支付了65504.49元,多支付29160元。马裕盛作为旧莫乡人民政府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乡长,工作不严不实,对多支付工程款造成国家资金流失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6月,马裕盛受到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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