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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是这样安排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2020-09-22 08:30  来源:文山新闻网  【字体:     打印

9月18日,在文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启动仪式暨文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上,文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主题发布,就文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介绍。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与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历史节点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州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反映人口变化趋势性特征,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文山跨越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10年开展一次。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人口普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人口普查准备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第二阶段:人口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第三阶段: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

文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普办的精心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普查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阶段的普查工作,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组建普查机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普查机构已组建完毕。落实普查经费。全州八县(市)财政预算安排普查经费共计2557.13万元,现已划拨到位903.12万元。配齐配强普查办公室人员。落实办公场所。抓实普查小区划分和建筑物标会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划分普查小区12601个,标绘建筑物785156个。扎实开展综合试点工作。7月底,州级及八县(市)人普办完成综合试点工作。认真组织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全州预计选聘普查“两员”18223人,已选聘17751人。强化综合业务培训。扎实做好数据比对工作。截至9月15日,全州已比对出生人口21239人,完成比对总数的42.03%;比对死亡人口14691人,完成比对总数的60.56%。普查物资保障到位。

为确保文山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根据省人普办工作要求,下步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继续抓好数据比对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开普查宣传工作。抓实摸底工作。抓实入户登记工作。抓实抓细数据复查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明确法律责任,依法开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也是衡量普查工作成败的唯一标准。各级普查机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质量意识,确保高质量的完成人口普查工作,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严格履行保密承诺,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依法对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予以保密,对于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宣传和引导普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认真履行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由县(市)级普查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阻挠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郭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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