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仁茂带队到布都河水库、暮底河流域、暮底河水库实地督察河(湖)长制工作。
张仁茂先后深入布都河水库大坝、运行管理公司、库尾闪片村,暮底河流域五家寨村和暮底河水库库区,现场查看沿库沿岸面源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净化处理等情况,查阅河(湖)长制工作台账、资料,听取了文山市喜古乡、暮底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落实河(湖)长制有关工作的情况介绍。
张仁茂对近年来文山市暮底河流域、暮底河水库、布都河水库落实河(湖)长制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县(市)、乡(镇)和相关部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真正实现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二是要强化对河(湖)长巡河(湖)发现问题的整改。要对各级河(湖)长巡河(湖)发现问题认真登记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逐一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及时到位。三是要加强痕迹资料和台账的收集整理。建立河(湖)长制专门台账,规范收集整理各级河(湖)长巡河和各级领导督察记录以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全面真实反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四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传达各级河(湖)长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动态信息反馈和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建立健全河(湖)长制上下联通、左右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合理设置河湖长制公示牌和举报方式,进一步加大乡、村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河(湖)长制工作良好氛围。(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