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展规划 > 正文

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22-10-31 15:31  来源: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是云南省地质灾害较严重、受威胁人口较多的地区之一,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滑坡、泥石流、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十四五”时期是文山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推动文山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全州上下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阶段。必须科学把握“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特征、新要求、新矛盾和新挑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以2021—2025年为规划期,远景展望至2035年。规划适用范围为文山州行政辖区全境。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规划区经济社会概况

文山州位于东经103°34′44″~106°11′43″,北纬22°41′09″~24°27′46″之间,地处祖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东南部,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接壤,西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毗邻,北与曲靖市相连,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界。最高海拔2991.2m,最低海拔107m,东西横距255km,南北纵距190km,国土总面积31456km2。辖文山、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8个县(市),10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960个行政村(居委会),13807个自然村,16100个村民小组。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傣、布依、蒙古、白、仡佬11种民族。2020年末全州常住总人口为369.07万人,少数民族人口210.62万人,占总人口58.1%。2020年,全州地区生产总1185.12亿元,位居全省第5位;实现固定资产投资819.24亿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3709元、12001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6亿元。

专栏1地质灾害隐患统计表

县(市)

现有隐患(处)

威胁对象

诱发因素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户数

人口(人)

资产

(万元)

自然因素为主

有责任主体

切坡建房

文山市

0

3

23

94

120

1771

9240

29924

118

2

0

砚山县

0

1

17

129

147

886

6607

16312

127

9

11

西畴县

0

0

1

69

70

610

2916

7058

58

12

0

麻栗坡

4

6

40

186

236

1675

21002

65599

204

25

7

马关县

0

1

26

104

131

2022

9533

31490

131

0

0

丘北县

1

6

54

92

153

1867

11704

16764

99

30

24

广南县

0

0

23

121

144

1041

6331

24505

132

4

8

富宁县

0

3

35

171

209

2452

12023

48645

193

8

8

合计

5

20

219

966

1210

12324

79356

240297

1062

90

58

(二)地质灾害现状

文山州地处云南高原滇东南岩溶区与平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形地貌复杂多变,大地构造活动复杂而强烈,沉积地层发育,岩浆活动频繁,地质环境脆弱,构造与地震活动强烈,叠加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占全州面积的68.1%。受印度洋流、台风和低纬高原亚热带季风复杂气候影响,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截至2020年底,全州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210个,威胁12324户79356人,240297万元财产。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其中滑坡860个,崩塌228处,泥石流71处,地面塌陷50处、地面沉降1处;主要威胁对象为城镇、农村居民点、学校、公路、水利水电设施、矿山企业、耕地等。

(三)“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州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由“十二五”末的95079人降至79356人,减少了15723人,减少16%。“十三五”期间,全州共发生地质灾害48起,造成1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0.11亿元,较“十二五”期间发生地质灾害减少36 %,死亡(失踪)人数减少94%。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6.9%。成功避险15起,避免可能伤亡人员38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88.5万元。

1.调查评价基础工作得到加强。积极申报项目资金,完成8县(市)1:5万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逐步摸清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和早期识别标志。提高了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和特征认识,基本查明文山州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态及危害程度,科学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为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2.群测群防监测体系不断完善。自然形成的威胁村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建立完善县(市)、乡(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体系,群测群防员基本实现了对直接威胁人员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面监控。开展12个专业型和21个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建设,初步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文山州自然资源系统与气象部门签订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合作协议。“十三五”期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18期,有力支撑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效果显现。对威胁人口众多、财产巨大,特别是威胁县城、集镇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十三五”规划期内文山州共投入中央、省、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342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2553万元,州级自筹配套资金871万元。),对14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工程治理,其中特大型项目9个,大型项目21个,中小型(含排危除险)项目113个,使22337人受益。对不宜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居民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等任务,实行主动避让,易地搬迁。“十三五”规划期内全州共实施搬迁避让补助项目179个,可保障15723人和55586万元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4.综合防治体系逐步健全。州委州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防灾责任,着力解决隐患风险早期识别和监测预警、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关键问题,逐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防御响应四大体系,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不断健全。

5.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文山州8个县(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建立了专业地勘队伍驻州包县、驻县包乡防灾机制,提升了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2020年共有8支技术支撑队伍、2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基层提供技术支持。“十三五”期间,每年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宣传培训460次29775人,应急演练405次39580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管理、技术支撑、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等能力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州专业监测起步晚、数量少,大部分隐患点仍局限于较低水平传统的群测群防,主要依靠监测人员定期巡查、目测,监测方法和手段相对落后。二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专业应急装备,具有专业知识、能开展应急、监测、预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力量不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抢险等环节技术力量薄弱,难以满足当前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是在对村(居)民住地地质灾害进行过较系统调查,同时进行了专项地质灾害调查,但总体而言,对地质灾害的形成机理与防治研究还不够深入,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能力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全面开展。

“十四五”期间应在充分沟通基础上,加强工程部署研究,着力开展风险调查、监测预警、风险防控和防灾能力建设等工作,提高全民防灾意识,辅以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综合整治等措施,全面增强隐患识别能力、隐患风险监控能力、隐患治理与避让能力、灾(险)情应急响应能力、信息化管理能力和科技支撑能力,强化防灾手段。加大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救援准备,积极做好中长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四)“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1.地质灾害呈长期高发态势。受地质环境条件、极端天气、气候变化、地震和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影响,地质灾害仍将长期处于高发态势,局部地区地质灾害风险呈上升趋势。根据以往气象数据统计预判发展态势,未来汛期仍会保持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局部单点大、暴雨频繁发生等特点,汛期易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随着我州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山区大量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和农村居民新建住房逐步建设,由于缺乏防灾投入,往往促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导致地质灾害风险不断增大,全州大部分地区仍呈高发态势。

2.地质环境因素引发地质灾害趋势不容乐观。文山州地处云南高原滇东南岩溶区与平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地形复杂,沟谷纵横,切割深、落差大,构造活动复杂而强烈,沉积地层发育,岩浆活动频繁而强烈,地质环境脆弱。总体地形地貌、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各类地质灾害分布较多,长期以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处于被动局面,短期内难以扭转,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现象仍较为严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3.降水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形势依然严峻。根据气象部门对未来气候趋势分析,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全州极端强降雨天气增多,局部地区引发群发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将呈上升趋势,形势依然严峻。

4.人类活动因素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难以预测。为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新农村建设,全州将展开一定规模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削坡建房等各种工程建设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影响不断加剧。农村切坡建房,缺少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5.地质灾害防范面临新的变化。地质灾害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形成机理复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动态性、复杂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在技术方面,精准识别地质灾害隐患、精准把握成灾规律、精准实施预警预报亟需理论和方法创新。利用综合遥感技术识别地质灾害隐患能力尚有较大提升空间,空-天-地一体化技术方法在地质灾害调查方面的应用广度和精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准确度和精度仍不高,还不能满足当前风险管控的需求。普适型地质灾害监测点覆盖程度仍显不足,缺乏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有效预警预报模型,地质灾害防范面临新的变化,“十四五”灾害防治形势任重道远。

6.党中央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高度重视,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御工作,对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牢固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是“生命工程”、“民生工程”的思想,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目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强统筹协调,充分依靠科技手段和管理创新,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隐患识别、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文山“一核两带三圈”的发展战略作出贡献。

(二)规划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2.坚持“群专结合、科学防灾”原则。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以及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着力推进新技术在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动态巡查排查核查等方面的应用,探索并逐步推广开展“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做到科学防灾减灾。

3.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辅”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具有各地特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与避险移民搬迁力度,实现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救助、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对威胁县城、学校、医院、聚居点和安置区等人口聚居区及重要基础设施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按风险高低分期分批实施防治,适时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5.坚持“依法防治、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属地为主、分级管理;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气象等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格落实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要督促其落实防治措施,对不落实防治措施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和管理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运作成熟,地质灾害隐患的科学识别能力得到充分提升,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体系逐步建立,智能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全面普及,监测预警阈值模型准确可靠,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实现动态监管,有效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专栏2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预期指标

2025年

风险调查

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覆盖面。

全州覆盖

风险双控

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推行

2县

监测预警

威胁3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技防监测点

100%

易发区县(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覆盖率

100%

综合治理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及综合整治,解除受威胁人数

1.5万人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险移民搬迁及综合整治,解除受威胁财产

7.8亿元

基层能力

建立专业技术队伍驻县包乡技术服务

8县(市)

1.隐患识别能力大幅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三查”调查工作,完成规划区地质灾害隐患识别和风险调查评价,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建成并逐步完善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的动态更新。二是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规划期内针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较多的高、中易发区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工作。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按全国第一次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部署,开展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调查,研判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为防灾减灾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四是继续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及城市总体规划、村庄、集镇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同时,认真研究和规划村镇私人建房切坡和民营小企业建设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管理和工作体系,有效防控村镇零星分散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新增势头。五是按照“分级响应、分区管理”的原则,由辖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应急调查工作。调查清楚灾(险)情发生具体时间、准确位置、灾害体特征、危害或者威胁对象、人员及财产,研判发展趋势和影响范围,对其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2.监测预警能力明显提高。开展地质灾害“天-空-地”一体化运用,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气象预报预警精度,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探索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双控”的管理制度,建立地质灾害“双控”工作体系与协调联动的管理运行机制。符合监测预警隐患实施条件的应纳尽纳,规划完成235处以上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监测网点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隐患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

3.灾避险措施不断加强。基本完成对重要人口聚集区和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或者避险移民搬迁,对已经实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修缮加固,提高住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实施对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城镇和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典型小流域进行综合整治,解除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15000人以上。

4.术支撑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完善州县(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中心(站)建设,完善专业地勘队伍“包保责任制”,确保专业技术骨干驻州包县,驻县(市)联乡落实到位,严格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监测预警与信息平台运行、灾(险)情报送、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值守、应急会商与救援、避让搬迁选址、治理工程项目检查等技术支撑工作,不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5.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技术支撑单位各司其职的常态化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机制。依托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乡村干部、群测群防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公众等各类人员防灾减灾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政府主导、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共享平安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探索构建市场主导、政策支持的地质灾害保险体系,引入社会力量有效应对灾害风险。

6.综合防灾能力全面提升。在地质灾害隐患高、中易发区进一步推广专业技术队伍驻县技术服务,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装备现代化水平,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动员基层组织和群众,充分依靠全社会力量,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推动形成全民防灾新格局。

展望目标。到2035年,建立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风险防控、综合治理和科技进步的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地质灾害调查精度和隐患识别水平显著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实现“人防”向“人防+技防”转型,更加智能和精准,中等风险及以上等级的地质灾害隐患专群结合监测预警覆盖率提高至100%,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程度有效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全面完成治理或搬迁避让,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全面提高,人为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造成的人员零伤亡,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

文山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位于文山市境内盘龙河上游马过河段支流沟源区、盘龙河支流顺甸河中游区、那么果河上游区;砚山县境内八嘎河流域;西畴县鸡街乡南部、西洒镇北东部鸡街河流域以及蚌谷—董马铝土矿成矿带;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及文山—麻栗坡断裂带;马关县及麻栗坡县响水河、盘龙河、猛硐河、畴阳河流域;富宁县西北部阿用—花甲—那能地区、东南部归朝—谷拉地区、北东部百洋—剥隘—者桑地区。根据地质环境条件现状,共划分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面积为10675.63km2,占总面积的34.07%。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面积为10689.46km2,占总面积的34.11%。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面积为9404.91km2,占总面积的30.01%。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面积为565.41km2,占总面积的1.80%。基本体现了全州地质灾害易发规律。

将全州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划分为高风险区、中风险区、低风险区三级。高风险区面积约13949.98km2,约占全州总面积的44.45%,主要分布在文山市西部—马关县、麻栗坡县西部片区,丘北县北西部片区,西畴县北部-广南县-富宁县南部片区,富宁县东部片区;中风险区面积约10995.16km2,约占全州总面积的35.03%,主要分布在丘北县北部-中部-砚山县阿猛片区,马关县西部片区,西畴东部-广南县-富宁县西部片区,富宁县中部片区;低风险区面积约6441.09km2,约占全州总面积的20.52%,主要分布在丘北县-平远-砚山-文山地形平缓区,广南县中部地形平缓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以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为依据,结合自然地理单元、地质环境条件和县级行政区的完整性,将规划区划分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次重点防治区(B)和一般防治区(C)三个级别,其中,重点防治区划分为4个防治亚区,次重点防治区划分为5个防治亚区,一般防治区划分为4个防治亚区。重点防治区为人口密集区、社会经济财富集中区、重要基础设施区和国民经济发展重要规划区。其中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10983.13km2,占全州面积的34.99%。

1.文山市西部-砚山县东部-西畴县重点防治区(A1)。该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共271处,其中滑坡179处、泥石流18处、危岩崩塌63处,地面沉降11处。该区以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为主。为地形起伏较大。该区域人口密集,危害对象种类繁多,主要为重点规划建设区、人类工程活动频繁,集镇、企事业单位、学校、公路、铁路等密集。

2.马关县南部-麻栗坡县重点防治区(A2)。该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共165处,其中滑坡146处、泥石流4处、危岩崩塌7处,地面沉降8处。该区以滑坡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地形坡度较陡。该区域经济发展较差,危害对象种类繁多,主要为,在强降雨等外动力影响下,局部失稳,引发滑坡、崩塌灾害。人类活动强烈,植被覆盖率高。

3.丘北县东部-广南县北部重点防治区(A3)。该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共82处,其中滑坡66处、泥石流2处、危岩崩塌6处,地面沉降8处。该区以滑坡地质灾害为主。地貌主要为构造侵蚀中山、低中山地貌为主,区内河流沟壑呈网状,谷坡切割较深。地质环境条件有利于滑坡灾害的形成;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表现为矿山开采、修建公路、房屋开挖坡脚等。

4.广南县东部-富宁县东部、南部重点防治区(A4)。该区共发育地质灾害点164处,其中滑坡141处、泥石流2处、危岩崩塌18处。该区以滑坡地质灾害为主。区内地貌类型以构造侵蚀中山峡谷、构造侵蚀低中山峡谷地貌为主,区内河流发育,沟谷切割强烈,山坡坡度较大,植被较发育,地质环境条件有利于滑坡灾害的形成;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对地质环境扰动剧烈。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加强调查评价,提高隐患识别能力

加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隐患排查、调查评价,准确判断“隐患在哪里”。为文山州城乡建设提供地质安全支撑,夯实“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易地扶贫安置点的隐患识别,提升地质灾害隐患早期识别水平,加深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高风险区的认知。通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评价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遥感识别疑似隐患点核验工作,充分利用InSAR、光学遥感技术,分步对辖区高、中易发区内所有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斜坡单元进行变形分析和隐患识别。

专栏3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计划表

序号

县(市)

经费匡算(万元)

年度

1

文山市

43

2021

2

砚山县

39

2021

3

西畴县

26

2021

4

麻栗坡县

34

2021

5

马关县

36

2021

6

丘北县

50

2021

7

广南县

50

2021

8

富宁县

50

2021

合计

328

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是地质灾害防治中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规划区地质灾害点多且面广,险情重,危害大,应完善各项排查、巡查、核查工作方案。一是全面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二是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开展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和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摸清重要地质灾害体和可能影响范围,准确判断地灾风险。三是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风险评价的同时,认真研究和规划村镇私人切坡建房和民营小企业建筑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管理和工作体系,有效防控村镇零星分散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新增势头。其中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由省厅组织实施,匡算经费不纳入本规划。地质灾害风险评价经费匡算为328万元,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经费匡算为2271万元。

专栏4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计划表

序号

县(市)

年度

经费匡算(万元)

备注

1

马关县

2021

200

包括遥感调查和地面调查

2

麻栗坡县

2021

400

3

富宁县

2022

337

4

丘北县

2022

323

5

广南县

2022

378

6

西畴县

2023

148

7

文山市

2023

220

8

砚山县

2023

265

合计

2271

(二)健全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1.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对已发现威胁3户及30人以上的隐患点或风险区进行群测群防100%覆盖,每处安排一至两名群测群防监测员,为监测员配备简易监测工具和报警设备,每年对监测员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地质灾害宣传和应急演练,增强受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脱贫攻坚时期,根据隐患巡排查情况,在特定区域建设的农村住房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纳入监测预警区域。同时,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及驻县联乡专业队伍驻守,每年联合开展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核查,开展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提升群测群防工作水平。群测群防经费匡算为1587万元。

专栏5群测群防监测补助计划表

序号

县(市)

经费匡算(万元)

备注

1

文山市

187

以2021年度在册监测员为基数,按1000元/人/年测算

2

砚山县

332

3

西畴县

83

4

麻栗坡县

123

5

马关县

262

6

丘北县

225

7

广南县

252

8

富宁县

123

合计

1587

2.持续开展普适专业型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建设。对不具备工程治理、避让搬迁条件的隐患点,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中未规划和未实施搬迁、治理且不稳定的隐患区(段、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实施治理工程后,隐患仍未能消除或没有得到有效管控的区(段、点),实施治理工程后仍存在较大风险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隐患(段、点),近年来频繁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灾(险)情事件的县(市、区)且没有开展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建设的区域,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管理办法》开展普适型或专业型监测预警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行政统筹、规划引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平台、上下联动”的原则开展,逐步推进和完善我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经费匡算约为2909万元,其中布置监测预警设备费匡算为2731万元,运行维护费匡算为178万元。

专栏6监测预警项目计划表

年度

监测点类型

单点布设费用(万元)

监测数(处)

合计(万元)

2021年

专业型

50

12

600

普适型

15

21

315

2022年

普适型

10

100

1000

2023年

普适型

8

102

816

总计

235

2731

专栏7监测预警项目运维计划表

年度

监测点类型

单点运维费用(万元)

监测数(处)

合计(万元)

2024年

专业型

2.1

12

25.2

普适型

0.9

21

18.9

2025年

专业型

2.1

12

25.2

普适型

0.9

121

108.9

总计

178

3.持续开展气象风险预警。“十四五”时期,在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成果基础上,结合地质灾害“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建成省-州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州、县(市)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与各级气象、水利部门的实时信息共享,构建完善的信息网络平台。健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电话、微信等各类通信传播方式,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严重灾害性天气时,能够根据雨情、险情的变化,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进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气象风险预警经费匡算为285万元。

4.试点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及风险评价成果,将高风险区纳入地质灾害智能化预警管理,区内群众纳入预警范围,形成评价防控“一张图”管理,实行对隐患点受威胁群众精准发布。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评估,强化监测预警,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整体预控能力,把风险控制在地质灾害形成之前,有效避免造成的群死群伤的重大地质灾害事件发生。根据规划区内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密度与地质环境条件差异,采用定性分析为主,定量评价为辅的原则。在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危害对象、威胁人口数量、威胁财产规模及人类工程活动范围,结合文山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质灾害防治程度等,对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成灾后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地区以及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规划区纳入重点防治。强化责任主体,按照防治区划的级别,分别制定相应方案实施分级管控。由于该项工作在省内仍处于试点研究阶段,本次规划拟选取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试点二处,经费匡算为600万元。

(三)实施工程治理,抑制或消除地质灾害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工程治理是本次规划中一项重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文山州地质灾害较发育,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环境、危害程度和危害对象,在规划区内八个县(市)地质灾害隐患点上,拟安排其中39个险情为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其中险情为大型的有13个、中型的26个,工程治理匡算费用为17712万元。本轮规划期间,计划对8处治理工程进行延续配套治理工作。其中险情等级特大型1个、大型的6个,中型的1个,匡算费用为4169万元。根据灾害防治任务轻重和设定的减灾目标,同时考虑动态变化因素,尊重客观实际,按轻重缓急的原则排序实施。详见附表2、3。

(四)实施避险搬迁,迁离威胁对象

对工程治理难度大、治理经费大于避险搬迁投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地制宜,结合美丽乡村、生态移民、乡村振兴建设、强边固防、土地整治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并加强对搬迁安置点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为搬迁群众提供长远生产、生活条件;对治理经费小于避险搬迁投入或者避险搬迁难度大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勘查设计治理,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形成的责任主体和受益对象,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项目库,及时实施搬迁治理工作,规划期间,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比例达到上级规划任务要求。本轮规划统计文山州各县(市)需避险搬迁补助地质灾害49处,避险搬迁匡算费用为11795万元。

专栏8避险搬迁计划

序号

县(市)

搬迁数量(处)

搬迁户数

威胁人口(人)

资金匡算

(万元)

备注

1

文山市

29

746

3017

3730

避险搬迁按照5万元/户匡算补助

2

砚山县

5

20

94

100

3

西畴县

14

179

814

895

4

麻栗坡

3

3

11

15

5

马关县

31

371

1657

1855

6

丘北县

17

580

2610

2900

7

广南县

27

417

2298

2085

8

富宁县

2

43

178

215

合计

49

2359

10679

11795

(五)实施综合整治,提高灾害整治能力

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按照主动防灾、区域减灾、系统治理的思路,针对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城镇和灾害集中连片发育的典型小流域,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差异化综合整治手段,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灾害安全韧性。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兼顾生态的原则,探索统筹整合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监测预警、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环境、危害程度和危害对象,在规划区内选择8处进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具体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序次见附表5。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匡算资金为13634万元。

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1处,匡算资金5198万元。

专栏9丘北县5·27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专项计划

类型

隐患点数量(处)

威胁户数

威胁人数

威胁财产(万元)

资金匡算

(万元)

备注

工程治理

11

445

1830

6650

5198

(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完善州县(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指导中心(站)建设,各地制定专业技术队伍驻地指导服务的运行机制,组织各县(市)驻地队伍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监测预警与信息平台运行、灾(险)情报送、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值守、应急会商与救援、避让搬迁选址、治理工程项目检查等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群测群防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各相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群测群防人员日常巡查记录、灾害前兆识别、紧急情况上报和组织避险撤离等业务水平。每年二次邀请地质环境专家对选定的骨干监测人员、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所、乡(镇)相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前兆特征、报警等方面的培训,使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做到位。

专栏10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计划表

序号

州、县(市)

经费匡算(万元)

备注

1

文山州指导中心

215

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匡算

2

文山市指导站

150

3

砚山县指导站

127

4

西畴县指导站

115

5

麻栗坡县指导站

162

6

马关县指导站

162

7

丘北县指导站

150

8

广南县指导站

150

9

富宁县指导站

150

合计

1381

(七)加强宣教与演练,提高群众临灾避险能力

通过电视、网络、微信、手机APP等媒介和进学校、社区、工厂、村庄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及地质灾害的相关法规的培训和宣传。加强对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相关受灾群众和中小学生的知识宣传。每年汛期前对危险性高、险情较大的隐患点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威胁人数较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紧急避险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场所等,汛前要组织受威胁群众进行逃生演练。演习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宣教与演练匡算资金为1210万元。

专栏11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计划表

序号

县(市)

隐患点数量

经费匡算(万元)

备注

1

文山市

120

120

按照2000元/隐患点/年平均匡算

2

砚山县

147

147

3

西畴县

70

70

4

麻栗坡县

236

236

5

马关县

131

131

6

丘北县

153

153

7

广南县

144

144

8

富宁县

209

209

合计

1210

1210

(八)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治化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会愈加突出。文山州地质灾害种类繁多,情况复杂,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不同程度的制约作用。因而,对地质灾害实行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打破地质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实现环境优化发展的目标是我国法制建设工作长期以来的重要方面。实践证明,只有通过立法,才能有效规范各种工程建设活动,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理有据,防治资金及措施到位,经济而有效,才能解决长远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九)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区内地质灾害相关调查评价结果,在当地的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与用途管制中,落实地质灾害的管控措施与要求,切实履行好“全力防”、“配合救”的重要职责,强化地质灾害“防”和“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群测群防、监测预警预报和综合治理,切实为基层防灾提供服务保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气象等部门,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主体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隐患险情的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切实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对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等人为工程与经济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要督促其落实防治措施,未落实的严格责任追究。

(十)健全防灾减灾机制,增强协同防灾减灾水平

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管理相关规定,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法治化。加强执法检查和行政监察,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无视地质灾害防治,甚至无视国家法规,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给国家经济与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区内地质灾害相关调查评价结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与用途管制,落实地质灾害的管控措施;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履职,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联合组织指挥、救援力量调用、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风险防范、灾后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物资储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统筹城乡防灾减灾工作,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机制,健全防灾减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完善群测群防体系、监测预报预警制度和汛期应急调查处置避险制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制度。

五、资金筹措

(一)投资匡算

根据相关行业取费标准、定额,匡算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工作经费57881万元。按项目类型划分,调查评价经费2599万元,监测预警经费5381万元,工程治理经费17712万元,延续配套治理经费4169万元,避险搬迁经费11795万元,综合整治经费13634万元,技术支撑网络体系建设经费1381万元,宣传培训与演练经费1210万元。

专栏12规划投资匡算

项目

工作内容

匡算经费

(万元)

调查

评价

风险普查

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与区划

328

精细化调查

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

2271

监测

预警

群测群防

群测群防机制建设

1587

普适型与专业监测

布置监测预警设备

2731

运行维护费

178

气象风险预警

气象风险预警发布机制

285

隐患点+风险区双控

隐患点防控+风险区防控

600

工程治理

39处

17712

延续配套治理

8处

4169

避险搬迁

49处

11795

综合整治

8项

13634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8个县(市)

1381

宣教演练

8个县(市)

1210

合计

57881

(二)资金筹措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3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103号),中央每年补助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由省统筹安排使用,“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由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45号),县级技术支撑工作所需资金,从省本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切块补助州(市)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或州(市)应当自筹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按照1:1的比例共同解决。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10号),“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测绘保障工作”为中央与省、省以下共同事权,“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为省级事权,“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搬迁避让,全省地质灾害调查与风险评价、隐患排查巡查核查、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的建设与监督管理”为省、省以下共同事权。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筹资。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还可多方、多渠道筹集。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领域,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给投资人以社会回报。州级人民政府要把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经费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为依托,充分落实各州、县级自筹资金,年度筹集资金1300万,规划内共计筹集6500万元,保证资金投入,全程跟踪项目进度与资金执行情况,不断完善总结评估、绩效评价体系和相关激励机制。

序号

自筹单位

年度任务

万元

规划期任务(万元

备注

1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0

1000

2

文山市人民政府

140

700

3

砚山县人民政府

140

700

4

西畴县人民政府

100

500

5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140

700

6

马关县人民政府

160

800

7

丘北县人民政府

140

700

8

广南县人民政府

140

700

9

富宁县人民政府

140

700

合计

1300

6500

经匡算,文山州2021-2025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经费为57881万元。

六、防治效益

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难度较大,一些城镇、学校、景区、重要工程设施和村庄遭受地质灾害的严重威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可有效防灾、减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轻人们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创伤;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同时也是受地质灾害威胁区人民的迫切希望和要求,以达到长治久安、安居乐业的目的。规划期间,建立专业化监测网和群测群防网络监测预警体系,使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可大大减少灾害损失。尤其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可使预警目标区的群众及时做好灾前应急的临灾防范,有助于避免群死群伤,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地质灾害防治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但通过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或降低其发生概率,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减轻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直接减轻的农、林、牧、渔业损失,基础设施损失,城镇和农村居民财产损失,城乡企、事业财产及停产停业损失、骨干运输线中断的营运损失以及其他经济损失等;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给受灾区内、外带来影响而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通过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和主动治理与避让,可使目前受地质灾害威胁近7.8亿元财产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投入与保护的财产比为1:1.7,其保护的人民生命和长远的、间接的经济效益却是难以用数据指标来衡量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本身就是一项以控制环境恶化、保障民生安全的系统工程。治理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改善其危害区的水土流失和人居环境条件,有效减缓或消除灾害对局部地貌景观、森林植被、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影响;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轻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之目的;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可以让全社会密切关注地质环境问题,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保障。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各部门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联动高效,及时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各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依法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套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建设单位或个体落实其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二)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经费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需要争取国家财政援助的项目,要及时如实上报,保证防治资金的主要来源。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谁引发、谁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对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引发者出资治理;对于自然产生的或引发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的地质灾害,坚持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者共同出资,合理分担的原则,筹集治理资金。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对懈怠行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制度保障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其配套政策规定,制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政策和配套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体系。认真落实《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依托支撑单位专业技术力量,实现信息化管理,普及专群结合监测预警,逐步向“人防+技防”转型。

      (四)机制保障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中央统筹、地方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加强统一领导和督导,压实领导责任,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逐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将防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做好风险防控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统筹协调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建设、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建房等工作,根据险情紧急程度分级分类实施综合治理,同时加强源头管控,严格农村宅基地审批,引导做好科学选址,严格控制切坡建房,对确需切坡的,应指导建房村民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坡体防护。督促相关行业的企业和施工单位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防灾主体责任,保证规划有效实施。

文山州地质灾害隐患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

县(市)

现有隐患(险情等级,单位为处)

威胁对象

诱发因素

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合计

户数

人口(人)

资产

(万元)

自然因素为主

有责任主体

百姓切坡建房

1

文山市

0

3

23

94

120

1771

9240

29924

118

2

0

2

砚山县

0

1

17

129

147

886

6607

16312

127

9

11

3

西畴县

0

0

1

69

70

610

2916

7058

58

12

0

4

麻栗坡县

4

6

40

186

236

1675

21002

65599

204

25

7

5

马关县

0

1

26

104

131

2022

9533

31490

131

0

0

6

丘北县

1

6

54

92

153

1867

11704

16764

99

30

24

7

广南县

0

0

23

121

144

1041

6331

24505

132

4

8

8

富宁县

0

3

35

171

209

2452

12023

48645

193

8

8

合计

5

20

219

966

1210

12324

79356

240297

1062

90

58

图文解读:文山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